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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说过如果电动车闯红灯,与小车相撞,交通事故责任划分,电动车主负主要责任70%,车主要担30%的责任,所以很多车主是恨死了骑电动车的,车主本身并无违反交通规则,却要因为你的违规而担一定的责任。 中国式过马路,已经成为一个非常著名的专有名词,甚至外方友人都知道。而很多行人都认为,不管红不红灯,机动车理应避让,因为他们是弱势群体。 下面这事故算是喊出了所有车主的心声:我们为什么要为闯红灯的行人买单? 一辆公交车为了避让行人闯红灯,不幸撞上高架立柱,造成司机和22名乘客不同程度受伤,其中1名乘客不幸死亡,还有一名2岁左右儿童头皮被掀去一半。面对这样的事故,谁应该来买单。
现行的法律规定,在行人通过人行横道时,机动车必须减速、停车,让行人先通过,不让行就是机动车的责任。一旦违反此规定。机动车一方将被予以记3分的处罚。如果发生事故,机动车负全责。面对这样的法规,很多车主欲哭无泪,纷纷道出自己的心声:
行人闯红灯,车主很无奈 车主钟先生指出,在斑马线前让行人通过,本身并无不妥,这种行为要是在国外,是一名驾驶者必须具备的“车德”,但在国内,情况却不一样。那些交通意识薄弱的行人,看到行人横道对面明明是红灯,照样横过马路。此时,机动车一方反而处于弱势,如果违章的行人较多,等交通灯重新变为红灯,机动车一方在该过的时候过不了,无疑让车辆通行效率大大降低。 但是,机动车的权益由谁来保障呢?
不得不说,法规在一定程度上是没照顾到其他机动车的。
中国式过马路,说白了是一种“创收" 上海车主表示,中国式过马路一直在世界上被诟病,不看红灯绿灯,人一多就敢过,再加上亲民的交通法,为那些得了绝症,又想为家里创收的"奉献者"们提供了一条明路。哪天不想活了,就闯个红灯,找辆豪车,宝马、奔驰之类,瞅着人家闯黄灯的当口,趴到车前15米处,放心,铁定刹不住。
中国式过马路一直在世界上被诟病,不看红灯绿灯,人一多就敢过,再加上亲民的交通法,为那些得了绝症,又想为家里创收的"奉献者"们提供了一条明路。哪天不想活了,就闯个红灯,找辆豪车,宝马、奔驰之类,瞅着人家闯黄灯的当口,趴到车前15米处,放心,铁定刹不住。地点我都帮你们找好了,汶水路中环下、延安路高架下都可以,随便找个高架桥墩躲在后面,开车的只要速度一快,根本反应不过来,为家里人挣个80万,妥妥的。现在的医疗费用这么贵,与其花光一辈子积蓄在医院等死,还不如在死前这么"合法"干一票。既不偷,也不抢,让那些开机动车的找保险公司要钱去。有了这么一笔费用,儿子可以买房、结婚了。套用那句结扎的口号,一人XX,全家光荣。 闯红灯被撞,车主来买单,做为开车一族的你同意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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